小学生说话被老师用胶布封嘴,教育惩戒边界在哪?| 新京报专栏
据新黄河报道,9月18日,有广西南宁市的学生家长向记者爆料,称南宁市兴望小学一年级某班级的学生因上课说话,被一位杨姓老师用胶布封住嘴巴。
19日,涉事教师证实了此事,并表示事后已向学生及家长道歉,自己目前已被学校辞退。兴望小学教导处工作人员则表示,事发后,该校已经组织心理老师,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,同时,涉事教师已被该校开除。
涉事学校虽然已开除当事教师,但此事也在舆论场上引发了不少讨论。尤其是针对教师惩戒权的边界,以及何种情况下教师的行为算是侮辱学生,都引发了不少讨论。
一年级学生上课说话算不算“问题”?
今年8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。其中提出,维护教师合法权益,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,支持教师积极管教。
但需要注意,教育惩戒不是体罚与变相体罚。前述意见中的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有两个基本前提。
首先是学校制定的学生管理规定,要合法合规;其次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教育惩戒,要严格按照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采取既能达到教育惩戒目的,又不伤害学生的人格、尊严的教育惩戒措施。此事中,这两方面显然都存在问题。
此事中,有人认为,这名教师用胶布封住学生嘴巴的行为固然不对,但其出发点是教育孩子遵守纪律。而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在上课时说话,也被认为是违反课堂纪律的不良行为。这样的认知显然是不妥的。
对于刚上学的小学一年级学生,学校老师应该结合孩子的身心特点,开展适应性教育,不要把孩子在上课时说话就视为“问题”。从舆论对此事的反应看,不少人也认为是教师的教育方式不对,而没有意识到,一年级孩子上课说话,其实并不算什么不良行为。
2021年,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》明确要求,小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,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;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,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、生活化、综合化等方式实施,强化儿童的探究性、体验式学习;要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,坚决纠正超标教学、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。
如果涉事学校和教师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,小学一年级教学主要采取游戏化、活动化的教学方式,而不是要求学生“规规矩矩”坐在座位上听老师讲课、学习知识,那么,一年级孩子在上课时说话,就不是什么“问题”。
近年来,我国一些学校制定的学校管理规定,就遭到舆论质疑,被指不尊重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特点。
如前不久,一所学校对晚上熄灯后上厕所的学生进行处罚,依据的就是学校制定的熄灯后不准上厕所的“校规”。这一规定本就不合法,依据这样的规定认定学生的行为是否违纪违规,也就失去最基本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。
这要求学校坚持育人本位,制定符合上位法、符合教育规律的学校管理规定。这也是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基础。如果规定本身有问题,哪怕教师的教育惩戒措施没问题,整体教育惩戒也是违规的。
如何惩戒早有明确的边界
值得注意的是,现实教学中,如何把控惩戒学生的边界,相关方面其实早有规定。如教育部此前发布的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,不仅列明了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,哪些情形下教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,哪些情形下学校可以进行教育惩戒,并且对一些教育惩戒流程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。
同时,《规则》还明确了哪些惩戒行为是不被允许的。如“以击打、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;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、反复抄写,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,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、心理的变相体罚;辱骂或者以歧视性、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……”等举措,就是不被允许的。
此事中,当事教师用胶布封住孩子的嘴巴,是很危险的行为。这种做法不仅会造成孩子的身体痛苦,还可能伤害孩子的心理,是不能被接受的,显然已经脱离了正常的教育惩戒范畴。严重点说,甚至涉嫌对孩子进行变相体罚。
要明晰的是,教育部制定颁布《规则》的目的,就是明确教育惩戒与体罚、变相体罚的界限。但是,在现实中,还是有个别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时,采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允许的管教措施。而其辩解理由,无非就是“出发点是为了孩子好”。
积极管教,不是体罚、变相体罚,这是必须反复重申的。教师对学生的管教,完全有合法合规的教育惩戒措施。对于教师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,必须明确说“不”,这不是否定教育惩戒,而是要求教师依法依规进行教育惩戒。
为此,要推进依法治教,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。相关方面在制定学校的校规时,要进行合法性审查,同时要充分听取教师、学生(家长)的意见。
在教师实施教育惩戒遭遇争议,或者家长的投诉、举报时,也要成立独立的调查组,对教师的管教行为进行调查,依法依规认定这一行为是属于正常的教育惩戒,还是违规的体罚、变相体罚。当然,对于教师履行教育职责的教育惩戒行为,也要坚定支持。
撰稿 / 蒋理(媒体人)
编辑 / 马小龙
校对 / 张彦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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